2018年,昭通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387件,與去年559件相比減少172件,同比降低30.77%。其中,中央紀委和省紀委轉辦件146件,占總件數的37.73%;自收241件,占總件數的62.27%。
11縣市區受理情況中,鎮雄縣65件,永善縣57件,巧家縣54件,昭陽區52件,綏江縣29件,鹽津縣28件,彝良縣27件,威信縣27件,大關縣27件,魯甸縣18件,水富市3件。
全市共辦理387件。其中,了結184件,占總件數的48.32%;立案審查53件,占總件數的13.7%;未辦結150件,占總件數的38.76%。
反映問題總數481個。其中,反映優親厚友顯失公平問題153個,反映貪污挪用扶貧款物問題79個,反映虛報冒領扶貧款物問題58個,反映失職瀆職落實不到位問題51個,未精準識別47個,反映雁過拔毛違規收費或收受好處費問題25個,反映其他問題23個,反映截留私分扶貧款物問題20個,反映強占掠奪侵占群眾財物問題18個,反映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問題6個,反映失職未發現或不處理違紀問題1個。
被反映對象442人。其中,鄉科級52人,占總人數的11.76%;一般干部6人,占總人數的1.36%;事業單位6人,占總人數的1.36%;農村干部369人,占總人數的83.48%;其他9人,占總人數的2.04%。
從處置方式看,談話函詢21件,占總件數的5.43%;初步核實355件,占總件數的91.73%;暫存待查0件;予以了結8件,占總件數的2.06%;待確定處置方式3件,占總件數的0.78%。
共處理92人,其中,提醒談話6人,誡勉談話4人,通報23人,誡勉10人,組織處理3人,黨內警告9人,黨內嚴重警告17人,撤銷黨內職務1人,留黨察看4人,開除黨籍11人,記大過1人,撤職1人,開除公職1人,移送司法機關1人。(李春林 王仁群)